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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诺科技IPO:巨额坏账风险暴露内控缺失 实控人曾股权代持 天天即时

来源:中金在线财经号    时间:2023-05-29 19:41:04

导语:嘉诺科技在客户和供应商选择上存在重大内控缺失,导致公司巨额应收账款存在坏账计提风险,员工曾经因为串标而被判刑,同时公司也存在漏税行为,恐成为IPO路上的最大绊脚石,同时实控人为了隐藏违规信息而进行了股权代持。

文/每日财报 沐言


(相关资料图)

2023年5月25日深交所披露,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3年第3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苏州嘉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诺科技”或“公司”)的首发上会申请。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嘉诺科技此次拟在创业板募资4.5亿元,用于“固废处理成套设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嘉诺科技主要从事固废资源回收与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单机设备、成套装备和项目运营服务三大类。其中,成套装备作为第一大产品近年来销售金额平均占主营业务收入的近九成。通过仔细研究发现,嘉诺科技要想顺利通过IPO难度还不小。

巨额坏账风险高悬头顶,客户选择缺乏内控制度

根据招股说明书,2020年—2022年,嘉诺科技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671.51万元、1856.81万元和2144.71万元,呈现出以销售驱动营收增长的趋势。不过在费用增长的背后,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11,332.93 万元、15,636.65 万元和 23,345.11万元,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从客户结构来看,嘉诺科技的客户主要为国企、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等。在嘉诺科技的客户名单中,2020年末,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应收款项账龄在1年期以上,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曾经表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系2017年、2018年合作若干项目形成,相关价款的付款时限已超出合同约定,但仍保持逐期回款,各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裁判文书网内容显示,2020年8月,嘉诺资源再生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469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2020年后,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陷入了多起合同纠纷。

在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现金流动性存疑的情况下,2021年,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再度现身嘉诺科技第四大客户,销售金额为1826.90万元。但在2021年末,1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对应客户中依然有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为嘉诺科技贡献了营收,但前期已经陷入应收款项纠纷的情况下,公司在客户的选择上是否审慎仍然存疑。

除了在客户选择上存在内控制度缺失之外,在供应商方面,嘉诺科技也存在较大的内控审查漏洞,2020年嘉诺科技与浙江申达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2套定制化挤压脱水设备,合同金额606.00万元,后因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公司要求产生纠纷而未支付246.00万元尾款,后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浙江申达机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延期付款罚息52.48万元。

根据天眼查相关信息显示,嘉诺环境从2019年2月开始到2022年11月共有10起开庭公告,其中5起为公司起诉他人公司,主要案由为合同纠纷,其中5起则为被起诉开庭公告,主要案由同样为合同纠纷,可见嘉诺科技在客户与供应商的选择上存在审核不严等内控制度问题,并已经对公司带来了明显的影响,如果后期不能妥善解决,巨额坏账风险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销售员工串标被判刑,同时存漏税等违法行为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嘉诺科技主要从事固废资源回收与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固废处理单机设备、成套装备和项目运营服务三大类。其中,单机设备主要包括分选机、破碎机、输送机及智能分拣机器人,固废处理成套装备主要包括资源回收成套装备和精细燃料制备成套设备,运营服务则主要为利用自身设备,为各类存量及增量固废提供处理服务。

嘉诺科技往往通过展会、客户介绍、各地方政府规划、行业新闻公共平台和客户拜访等方式获取项目线索并建立联系,对于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成立投标小组进行投标报名。但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没有履行的项目,涉及合同金额合计3608万元。

2020年8月,嘉诺科技原销售员为中标诸暨市诚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在参与诸暨项目投标的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该原销售员及公司后被诸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21年6月11日被诸暨市公安局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向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而从律师工作报告中显示,涉案员工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2019年,嘉诺科技的收入按订单获取方式划分以商务谈判为主,主要系2019年公司销售以混合生活垃圾处理成套装备为主,客户群体以民营企业为主,2020年后,随着建筑垃圾处理成套装备和厨余处理成套装备项目的增加,地方国有企业的客户数量及占比增多,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的占比明显提高。

除了员工因为串标而被判刑之外,公司还出现漏税等违法行为,2021年,嘉诺科技收到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的《纳税风险提醒函》,就2015年至2020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后共计补缴税金157.36万元,缴纳罚款及滞纳金57.94万元,其中主要为个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为22.50万元、 49.17万元和73.32万元。

实控人为隐藏高风险信息进行股权代持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在嘉诺有限公司设立之初存在代持情形,该次出资实际系张益飞、袁春艳、杨英妹、张标为袁靖代持。袁靖为嘉诺有限设立时的唯一实际股东,代持的四人都是袁靖亲属,其中,张益飞为袁靖母亲,袁春艳为袁靖妹妹,杨英妹、张标是袁靖表亲。

2014年9月,张益飞、袁春艳、张标、杨英妹将代持的公司股权转让予嘉诺控股、嘉诺资源再生,这意味着嘉诺有限直接持股层面的代持解除。

彼时,嘉诺控股的股东是张益飞、袁春艳、袁靖,前两者仍为代持人。直到 2017年6月,嘉诺有限间接股东层面的股权代持也解除。代持解除后,袁靖将其实际持有的嘉诺控股权转让或无偿归属给袁春艳、罗程亮、杨英妹、周翔,主要原因为该四人均自公司设立之初就在发行人体系内工作,为奖励他们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至于为什么由母亲妹妹等亲属代持,招股说明书中表示:“袁靖本人系公司实际经营者,长期在外从事市场拓展工作,不便于办理工商登记、签字等各类手续事务,同时也出于避免市场过多关注企业股东背景的考虑,故在公司成立初期委托近亲属进行代持”。

不过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袁靖担任高管的湖北中盛绿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多家企业均有多个被起诉或起诉记录,由此可见之所以要继续股份代持,背后的真实原因大概率是避免投资者了解到实控人背后存在的高风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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